陵县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陵城区是山东省德州市辖区,地处鲁西北平原,位于北京、天津、济南之间,素有“京津门户,九达天衢”之称。截至2014年,辖10镇,1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57.7万,其中农业人口48万,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120万亩耕地。德州市陵城区历史悠久,被誉为“智圣”的汉武帝太中大夫、文学家、滑稽大师东方朔的故里在神头镇。颜真卿手书“东方朔画赞碑”为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德州市陵城区文博苑内。唐平原郡古城遗址为颜真卿在此做太守时所修。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墓群”,具有万亩水面的“丁东水库”和“仙人湖”。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陵城区人民政府驻临齐街道中兴路155号。陵城区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东经116°27′~116°57′,北纬37°13′~37°36′之间。陵城区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2014年底,陵城区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和一个经济开发区,分别是:安德街道,临齐街道,于集乡,郑家寨,神头镇,丁庄镇,边临镇,徽王镇,滋镇,糜镇,义渡口镇,前孙镇,宋家镇,陵县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