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陵城区是山东省德州市辖区,地处鲁西北平原,位于北京、天津、济南之间,素有“京津门户,九达天衢”之称。截至2014年,辖10镇,1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57.7万,其中农业人口48万,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120万亩耕地。德州市陵城区历史悠久,被誉为“智圣”的汉武帝太中大夫、文学家、滑稽大师东方朔的故里在神头镇。颜真卿手书“东方朔画赞碑”为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德州市陵城区文博苑内。唐平原郡古城遗址为颜真卿在此做太守时所修。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墓群”,具有万亩水面的“丁东水库”和“仙人湖”。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陵城区人民政府驻临齐街道中兴路155号。陵城区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东经116°27′~116°57′,北纬37°13′~37°36′之间。陵城区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2014年底,陵城区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和一个经济开发区,分别是:安德街道,临齐街道,于集乡,郑家寨,神头镇,丁庄镇,边临镇,徽王镇,滋镇,糜镇,义渡口镇,前孙镇,宋家镇,陵县经济开发区。